法制晚報訊(記者 張秀晨 李志豪) 外媒報道稱,北京時間今晨,舊金山總領館縱火案嫌犯馮嚴豐接受了第二次庭審,暫無獲得保釋。報道稱,與首次出庭情況一樣,整個庭審過程只有一分鐘。嫌犯出庭時沒有戴手銬,有位華裔口譯員在其旁邊。
  此外,美國《僑報》8日報道,日前,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正門完成了第一階段的修複工程,總領館正門被燒焦的國徽已被替換。大門外的鋼化鐵門也重新安裝,其顏色仍與之前的大門保持一致。
  庭審 保釋未獲同意嫌犯精神問題沒提及
  舊金山當地時間上午9時30分,馮嚴豐在位於舊金山市金門大街450號聯邦大樓15樓的E法庭出庭。
  與首次出庭情況一樣,整個庭審過程只有一分鐘。嫌犯馮嚴豐身穿紅色囚服,戴著腳鐐,被帶進法庭時環顧旁聽席的媒體記者,之後一直低頭沉默。法庭為馮嚴豐配了一名中文翻譯,他全程一言未發。
  整個庭審過程中未提及嫌犯是否有精神問題。
  在審理過程中,該嫌犯辯護律師當庭提議保釋嫌犯,法庭答覆需要更多時間查看審訊文件。
  報道稱,下次開庭時間為2月12日。
  釋疑 兩度庭審為何總是1分鐘?
  其實,早在當地時間7日上午,馮嚴豐出庭過程持續大約一分鐘,由翻譯和律師陪同。身材瘦小、頭髮略卷曲及肩、雙腳行動緩慢的他有時將右手抱著左手,有時雙手垂下,其間只說了一句“Yes”。
  據央視報道稱,美國聯邦法院出庭律師張軍表示,在美國,如果被指控者沒有錢請律師的時候,法庭則需要為受審人指定一位公共辯護人,而第一次出庭只是走個“過場”,為馮嚴豐指定辯護人。而第二次出庭則將決定,他是將被繼續羈押還是能被取保候審。
  張軍稱,根據美國的法律程序,在取保候審等程序後,還會有正式的法院逮捕以及嫌疑人是否認罪等程序,之後才會進入審判階段,最後由陪審團作出最終決定,整個過程一般需要六到十二個月,不過這次縱火案涉及駐美的外國使領館且關註度很高,所以案件審理的過程將會超過一年。
  在被問及嫌疑人可能有精神方面的問題時,張軍表示,如果案件屬實,案件將會拖更長的時間。而這次馮嚴豐被指控的罪行為聯邦重罪,如果服刑期超過一年,他的綠卡會被吊銷且會被遣送回國,他再次回到美國的幾率將會變得微乎其微。
  根據FBI舊金山地區辦公室特別調查員邁克爾·埃爾德瑞吉早前向聯邦法庭提交的文件,馮嚴豐被控兩項聯邦刑事罪。惡意縱火罪和蓄意破壞位於美國境內的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國官員或官員個人財產罪。若兩項罪名成立,最高刑期在25年以下。
  修複
  門前石獅子清理乾凈
  據《僑報》8日報道,日前,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正門完成了第一階段的修複工程。
  1988年由廣東台山縣人民政府捐贈給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的兩座石獅子仍屹立在領館門前。此次大火大門右邊的石獅子也受損。目前,經過修繕,石獅子錶面被熏黑的地方已大致清理乾凈。
  雖然第一階段的修複工程已經完工,但總領館大門外的牆壁仍保留著大火熏黑的痕跡,頂端牆壁和大門門框仍未進行粉刷。大門兩側曾設置的側燈還未安裝。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汪翔領事表示,有關領館大門翻修的具體情況目前不便透露。
  編譯/記者張秀晨 實習生 李志豪
  (原標題:庭審一分鐘 嫌犯全程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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