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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1日,圓通速遞公司違規流通危化品造成一死多傷事故經媒體報道後,“奪命快遞”寄出地湖北省沙洋縣聞風而動,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積極配合山東警方對“11.27奪命快遞”案件開展偵查偵辦,對相關責任人實行了管控。在這起“偶發的違規寄遞禁限物品造成的責任事故”中,發件企業不告知發件物品,未告知毒物信息,收寄公司不嚴格驗視,快遞公司明知物品有問題還投遞,種種不規範,最終導致“收個快遞也奪命”。發件企業、收寄公司、快遞公司層層違規釀慘劇。
  警方:廠方負責人楊某被刑拘
  11月27日,荊門市熊興化工有限公司被通過沙洋運通物流有限公司(圓通速遞在當地的加盟公司),為山東省濰坊市某製藥廠寄氟乙酸甲酯樣品。該郵件從湖北沙洋發往山東省濰坊市。郵件在運輸途中發生泄漏,污染了同批快遞物質,導致一人死亡,數人中毒。
  12月21日,荊門熊興化工有限公司副總黃某告訴記者,這已經是該廠第三次向山東某醫葯公司寄送樣品。
  案件發生後,湖北省沙洋縣公安局積極配合山東警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控制,並協助山東警方開展案件偵辦工作。熊興化工精細化工分廠負責人楊某昨天已經被山東警方刑事拘留,今天將帶往山東進一步調查處理。
  沙洋縣委、縣政府要求相關職能部門、企業實事求是配合山東警方開展調查取證,爭取儘早查清案件事實,向社會公佈。
  圓通:就奪命快遞事件道歉
  昨天上午,圓通速遞有限公司通過官方微博發出致歉聲明,稱公司對受害消費者及其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公司不會逃避責任。“我們尊重郵政管理部門對圓通速遞相關加盟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我們正在配合警方調查並同時在全網範圍內積極整改。”圓通在聲明中表示。
  同時,鑒於寄件方在寄件時並未如實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質及恰當的處置方法,公司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上海圓通總部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圓通並沒有承運危險品的資質,目前相關人員已經對此事進行調查,一旦有結果就會向公眾做出解釋。
  死人後才知是有毒化學品
  圓通速遞負責處理此事的周姓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湖北當地圓通公司接收快件時,客戶告知快遞物品是氯乙腈,工作人員在《危險化學品名錄》上查詢後發現其不是危險化學品,所以就將該快件發出。
  “發生中毒事故後才瞭解到是有毒的氟乙酸甲酯。”該負責人說,如果知道是危險品,他們是不會承運的。
  記者繼續問,對於危險品圓通方面是如何鑒定的?該負責人說,“具體怎麼做我也不清楚,我們會向相關部門進行瞭解,調查有結果後會和公眾說清”。
  律師觀點:責任事故或受刑法製裁
  北京蘭台律師事務所律師包華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其中,據該法第四十四條,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他還指出,因快遞公司工作環節過失造成員工或消費者死亡的,還可按責任事故來量刑,快遞公司或相關人員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包華說,上述事件若經偵查,證實還存在投毒、陷害等情況,犯罪責任人也要受到刑法製裁。這一事件中,寄件人違規寄出有毒物質,在物質泄漏後聲稱無毒無害,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也應受到法律的製裁。
  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北京市原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春龍指出,隨著我們生活節奏加快,快遞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目前快遞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等問題,釀成了這起悲劇,快遞行業應該有所警醒。
  陳春龍說,僅從媒體報道情況來看,湖北方面的發件方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負主體刑事責任,而濰坊的快遞公司則負連帶責任。
  快遞驗視制度淪為一紙空文
  近日發生的山東“奪命快遞”事件,暴露出快遞行業在物品驗視環節的嚴重疏漏。雖然目前關於快遞業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詳細規定了禁止郵寄的違禁物品種類和嚴格的驗視制度,並有相應的處罰措施,但法律法規在執行中卻大打折扣。
  “不可能都拆開,哪兒有時間看啊?”
  鄒鑒威在昆明一家學院開了一家零售店,兼負責中通、申通、圓通和韻達等快遞公司在校園內快遞包裹的收發。在他看來,“奪命快遞”事件不過是公司倒霉而已,“每家公司多多少少都會碰到這種情況,只不過沒有被髮現而已。”
  鄒鑒威作出這種判斷的依據是,在他經手的快遞單中,除了手機、電腦會拆開看一下,其他物品根本不會有這個步驟,即便是拆開手機、電腦,也是因為“擔心碰到壞的要賠償”。鄒鑒威說,他們碰到郵寄液體、打火機等可疑物品後,最多就是過問一下,只要回答沒問題就可以了,“不可能都拆開,哪兒有時間看啊?”
  鄒鑒威告訴記者,儘管也知道一些國家的規定,但一些公司並沒有相應要求,快遞員也就樂得省事兒了。快遞員老劉告訴記者,“奪命快遞”事件後,公司也說了一下,但他認為在實際操作中還是存在困難。
  把槍支拆開分批郵寄,輕鬆過關
  “我一天接收將近100多個快遞,碰上“雙十一”或者節假日甚至到兩百多,每個都要拆開看,還幹活嗎?”老劉有點無奈地說。
  重慶市九龍坡區的張小姐在淘寶網開了一家網店,平均每天有數十件物品需要向外投送。她是韻達快遞等快遞公司的“固定客戶”。“快遞上門收件,對我們這樣的熟悉客戶,他們都不會拆開查看。自己到快遞公司郵遞,如果目的地是國內的快件,他們一般不會看。”張小姐說,“拆箱檢查會耽誤他們收件的速度。”
  記者瞭解到,當前許多快遞員收入都是按件計算,多勞多得,增加了驗視和拆裝環節後增加了收件的時間,加上檢查顧客的物品也會導致多種不便,在僥幸心理下,一些快遞員乾脆省去了這個環節。
  記者今年9月暗訪網絡販槍非法活動時還發現,犯罪分子都是先將槍支拆卸開,再通過快遞、物流渠道將槍械零件分批發給買家,然後通過視頻指導買家進行組裝。多名槍販子告訴記者,快遞、物流行業目前檢查比較寬鬆,但整槍肯定會被檢查出來,只要把槍支“化整為零”分批郵寄,就能輕鬆過關。
  法律法規在執行中大打折扣
  2008年7月,我國專門規範快遞市場的第一部行政立法性文件——《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公佈並施行,辦法明確了禁止寄遞的物品種類,同時要求快遞企業建立嚴格的收寄驗視制度;對用戶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當場驗視內件,當面拆裝。
  記者採訪得知,大部分快遞公司都有掃描儀,但對於普通快遞員來說,無法配備,只要有客戶簽字就會放行。
  “快遞行業出事是遲早的事情。”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教授陳鵬飛表示,目前關於快遞業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還是《快遞業安全防範細則》,都詳細規定了禁止郵寄的違禁物品種類和嚴格的驗視制度,並有相應的處罰措施,但法律法規在執行中卻大打折扣。
  陳鵬飛說,目前快遞行業競爭激烈,各公司都想多攬業務,在經濟利益驅使下,不惜鋌而走險。同時,一些消費者怕隱私泄露,不願意接受郵寄快件驗視。快遞公司出於經濟利益考慮,就不會對快件進行驗視。同時,監管乏力導致快遞企業“有法不依”。“目前,多數違規的企業並沒有受到相應懲罰,在這樣的情況下,再完善的法律也難以奏效。”
  快遞分公司和加盟網點是違法違規“重災區”
  記者調查發現,除了順豐、EMS等少數實行直營模式的企業外,以圓通、申通、韻達為代表的大多數快遞公司實行的是加盟模式,由於管理鬆散、監管不到位,其分公司和加盟網點一直是發生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重災區”。
  重慶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廖成林表示,加盟模式固然有利於企業經營規模和範圍的快速擴張,但加盟模式下的競爭是嚴重同質化的,基本以低價競爭為主,由此帶來的必然是利潤的減少和服務質量的下降。多名業內人士向記者證實,不少快遞公司的加盟門檻已經低得不能再低,加盟網點只需要一張辦公桌、幾部電話和幾名員工,再支付極少的費用就能開門營業。“在這種情況下,快遞企業對其網點和分公司很難做到嚴格監管和培訓,無疑增加了其基層網點出現違規行為的可能性。”
  可參照安檢設備完善收寄驗視制度
  “事實證明,加盟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快遞行業的發展。”廖成林說,加盟模式使得不少快遞企業陷入了“利潤越低、服務越差、違法行為越多”的惡性循環。
  廖成林建議,快遞業應逐步將“大躍進”式的加盟模式改為直營模式,行業管理部門應給予政策、資金方面的扶持。在轉向直營模式的過程中,企業應一切從自身實力出發,精耕細作,保證服務質量和利潤水平。
  對於目前的收寄驗視制度,陳鵬飛表示,為了打消消費者擔心泄露隱私的顧慮,可參考車站的安檢設備,督促快遞企業建立一套完善的安檢系統,做到既不侵犯客戶隱私權,又不讓違禁物品漏網。廖成林也認為,不排除人為故意地利用快遞的漏洞危害社會安全的因素,但也有部分群眾不瞭解什麼可以郵寄,什麼屬於違禁品,應對快遞業管理規定進行大力宣傳,提高社會的知曉度,減少因不知曉而誤投的情況。
  專家建議
  快件明顯有異消費者可拒收
  山東“奪命快遞”事件20日在網絡上引起極大關註,網民對此憂心忡忡,擔心自己不幸遭遇類似“奪命快遞”。業內人士知名快遞專家、《物流》雜誌主編廖永生認為,此事件雖然為個案,但給快遞業加強“收寄驗視”敲響了警鐘,建議消費者發現快件明顯異樣時,應該拒收或作慎重處理。廖永生建議,對消費者而言,收到快件,如果發現有明顯異物、異味,包裝嚴重破損等,可以拒收,或作其他慎重處理。如在這一事件中,就有一位收件人發現異味後,將快件退回而“躲過一劫”。新華社、鐘欣、京華時報、羊城晚報等  (原標題:收件企業隱瞞毒物信息三環節層層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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